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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州巨纳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作管理制度暨标准化协同创新工作机制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目的
为落实江苏省低维材料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任务,推动标准制定与科技创新、知识产权保护、产业应用深度融合,形成“标准引领、技术支撑、产业协同”的创新生态,特制定本机制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本机制适用于公司承担的基地建设中标准预研、技术研发、专利布局、产业化推广的全链条协同管理工作。
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
第三条 协同创新领导小组
- 组成:由公司负责人担任组长,成员包括技术研发中心、知识产权部、市场应用部等负责人,以及外部专家(如高校、科研院所代表、低维工作组专家)。
- 职责:
- 审定年度标准化协同创新计划及资源分配方案;
- 协调解决跨部门、跨领域协作难题;
- 对接政府政策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需求。
第四条 专项工作组
- 技术研发与标准组(含低维工作组专家):
- 负责低维材料核心技术攻关(如石墨烯制备、石墨烯检测、低维材料薄膜性能优化等);
- 同步编制技术方案与标准草案,确保技术指标可标准化。
- 知识产权与风险组:
- 开展标准必要专利(SEP)检索与分析,规避侵权风险;
- 推动公司核心专利(专利号201210098216.7、专利号201220294865.X、专利号201410845702.X、专利号201410845587.6、专利号201810144597.5等)嵌入标准,实现了标准和专利的“螺旋式”N次循环创新。
- 产业应用与推广组:
- 组织合作企业和科研院所(如清华大学、北京大学、南京大学、东南大学、武汉大学、泰州飞荣达、厦门凯纳、贵州金特、广东德瑞源新材料、烯旺新材料、欣旺达电子、深圳市三利达电器、堀场中国)开展标准验证;
- 推动标准在新能源电池、柔性电子等领域的产业化应用。
第三章 协同创新流程
第五条 需求整合与立项
- 需求来源:
- 技术研发组提出工艺瓶颈(如量子点合成效率指标缺失);
- 产业应用组反馈客户需求(如动力电池厂商对碳纳米管导电性标准要求);
- 政策导向(如“双碳”目标对低维材料环保检测标准升级)。
- 立项评估:
- 采用“技术可行性(40%)+产业价值(40%)+专利储备(20%)”评分模型;
- 评分≥80分的项目纳入年度重点计划。
第六条 联合攻关与标准制定
- 技术研发与标准同步:
- 技术研发组联合高校(如东南大学、南京大学、武汉大学、清华大学、绍兴文理学院、南京师范大学)和科研院所(如中国科学院半导体所、河南省科学院、中国科学院大连化物所、中国科学院微系统所)制定《技术路线图》和《标准草案》;
- 每季度召开技术标准对接会,确保研发成果快速转化为标准内容。
- 专利嵌入与风险防控:
- 知识产权组全程参与,优先采用公司自有专利;
- 对第三方必要专利,通过交叉许可或专利池谈判降低成本。
第七条 成果转化与推广
- 标准发布:
- 优先制定企业标准,申报团体标准(如T/CSTM)、地方标准(DB32);
- 重点技术争取纳入国家标准(GB)或国际标准(ISO/IEC)。
- 产业化应用:
- 联合产业链企业(如厦门凯纳、中科炭美)开展试点示范;
- 通过“标准+产品”模式(如石墨烯导电浆料配套导电性标准),提升市场竞争力。
第四章 保障措施
第八条 资源支持
- 资金保障:
- 设立“标准化协同创新专项基金”,额度不低于年度研发投入的15%;
- 对主导国际/国家标准制定的团队给予一定的奖励。
- 政策衔接:
- 推动标准成果纳入江苏省“首台套”装备、重点新材料应用示范目录;
- 争取政府标准化专项补贴及税收优惠政策。
第九条 考核与激励
- 量化指标:
- 年度制定标准≥3项(其中国际/国家标准≥1项);
- 标准产业化覆盖率(下游客户采用率)≥40%。
- 奖惩机制:
- 对主导国际/国家标准的团队奖励年度绩效20%;
- 未完成协同任务的部门扣减次年预算10%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条 生效与解释
本机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泰州巨纳新能源有限公司协同创新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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